根據古籍的記載,大約在西元前十六世紀中國人便已施行胎教。在沒有科學的證實之下,古代中國人相信胎兒具有學習能力,母親在懷孕期間的行為、舉止和言談均會影響胎兒,所以他們對孕婦的起居和行為有ㄧ定的要求,希望藉由母親行為的規範來教育胎兒。例如:周文王之母太任,《烈女傳‧周室三母》記載她懷孕期間「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傲言,能以胎教子,而生文王。文王生而聖明,太任教之,以一識百。君子為太任能以胎教。」
除了孕婦行為舉止的約束外,生活在孕婦周遭的人和孕婦接觸時,也要恪守相關約束。例如:在孕婦面前舉止要合乎禮,和孕婦言談時遣詞用字避免粗俗。除了人的因素外,環境也是一個教育胎兒的重要因子。王室裡替懷了孕的后妃另闢「簍室」,讓她們能在安靜、佈置優雅的空間裡待產,目及之處都是賞心悅目的物品,還有樂師為她們奏樂。此外,她們也閱讀典籍頤養性情,並增加自己的知識。
胎教不只是王室裡的專利,士的階級也有施行胎教的記載;例如:孟子的母親懷孕時也做到了「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韓詩外傳〉,之後,胎教更普及到社會的各個階層。
唐朝名醫孫思邈提出了「外象內感」的概念,他認為胎兒在腹中可以感受到外在的事物,並會顯示出反應,所以孕婦應當避免一些不宜的行為及生活態度,而且要給胎兒足夠的、正面的刺激。
元朝的醫生朱震亨也指出「兒之在胎,與母同體。得熱則俱熱,得寒則俱寒,病則俱病,安則俱安。」〈格致余論‧慈幼論〉。他認為母親應當注意飲食及生活作息,因為他和胎兒是一體的,母親身體和心理的感覺及反應胎兒也同樣會感受到,朱震亨對胎兒和母親間密切關聯的解釋,已和現代醫學非常的接近。
事實上,胎教有一部份是迷信,如在孕婦房內拿剪刀會生兔唇的寶寶。但是ㄧ些教育胎兒而對母親提出的要求及相關的措施,從今日科學及醫學的角度來看,卻有其學理的依據;例如:母親病懨懨的,胎兒的動作就沒那麼多;母親快樂,胎兒也心跳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