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回夫子 降 九十五年三月廿九日

第卅二章 仗勢欺凌必抽腸

聖示:今夜帶領宣筆:邱生原章,遊訪【地府七殿】。

   賜符化飲,靈體出竅。

邱生:學生參見夫子聖安!

顏回:賢生免禮!速隨 吾前來。

邱生:〈師生二人,坐進一輛十六門之轎車,一路上見到,或有斷手、或有斷腳、或有無頭……等種種形相之亡靈在路上行走著,或有曲身在角落,或有無處依止之孤魂,比比皆是。

   車子經過一座長洞,洞內一片漆黑,一會兒功夫已通過【平民區】,改換坐船,到達【奈何橋】岸邊;師生二人改搭電梯直下【七殿】,剛走出電梯,乃有仙官迎接而來。〉

文判:小神七殿文判參見顏帝聖駕!

顏回:文判官免禮!

邱生:學生參見文判官恩師聖安!

文判:賢德無須多禮!請賢師徒隨吾等一路參訪地府吧!

邱生:〈一行數人,來到一處名喚【抽腸小地獄】,但見此獄中滿是男女老少,被活活剝開腹肚,並以尖刃、銅鉤將腸子拉出,並切成碎片,使腸子無法完俱;而這些男女老少魂體哀嚎不斷,聲嘶力竭,聞之令人毛骨悚然。〉

   敢問文判官恩師!此般男女亡靈,死後受此等苦刑,有何緣故?

文判:世間人喜仗財勢雄厚,而對待鄰里欺凌侮辱,是故死後便落入本地獄受抽腸苦惱。另外有一種人,不肯平等對待他人,致他人紛擾,尚且有眾生竟然不思,同是自己親生骨肉,竟在對待上未肯平等,導致手足間互相鬥爭。乃至於有為人父母乃偏溺親生兒女,刻虐前人所留子女;或有為人長官,不思禮賢下士,卻偏喜提拔奉承之下屬,身沒之後,必歸本殿所轄也。

邱生:對待自己手足,或能平等視之如己,但對待與自己無親緣關係者,通常在平等上有其難處。

文判: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人與人之間,通常無法平等對待,社會上便有(弱肉強食)之現象產生。

邱生:〈又走到一處喚【犬咬脛骨小地獄】,此獄多為男魂,女魂較少;只見一群鐵狗爭咬亡靈,多咬頸並深入見骨,而慘悽哀嚎,呻吟不斷。〉

   敢問文判官恩師!以何因緣?此獄中苦惱,令人喪膽。

文判:世間上有一種人,為官或是富商,不顧百姓或下人所犯事情之輕重及前因後果,竟然猛力烤打下女、傭人,令受打者不知身犯何罪?冤苦莫白,並且暗傷得病,終身磨苦,死後必落本獄所轄。又有一種人,明明自家人犯錯造罪而不知糾正,竟然為了保住自己的名譽威勢,而將罪責推給別人,使別人無端揹負莫名罪責,而含冤莫白。

邱生:自己做錯事,又將責任推給別人來承擔,令他人平白無故名譽受損,實在不該。

文判:是啊!實在太不應該。

顏回:昔時,子曰:「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知錯勇於認錯,乃大丈夫也。

文判:正是。有錯又是自己出了錯,便要勇敢認錯,不可推卸責任給別人,使別人無端承受爛擔子。

顏回:時間不早,也該回道院。

邱生:學生拜別文判官恩師聖駕!

文判:恭送顏帝及宣筆回鑾!

顏回:道院已到,賢生靈投體!

邱生:學生恭送夫子聖駕!

顏回:可。 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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