鸞門修行次第論 完書玉旨
本道院院尊關 登台 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聖示:今夜,恭接完書玉旨,命本道院太子元帥十里外接駕,命本道院天上聖母五里外接駕,其餘神人排班候駕。
可。 吾退!
欽差窺基菩薩 降
詩曰:鸞門寶德緣道揚。普化蒼黎聖志昂。
次第行持深固義。明心見性會仙娘。
聖示:賀喜貴道院於丁亥年中又再添寶書完成,將使末法修子有所依循。今夜, 吾奉玉詔為貴道院佈達而來。
玉詔宣讀。神人俯伏。
欽 奉
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
朕居凌霄,位居尊而鑑卑,日理萬機,無時不以蒼黎為念。今查南贍部洲台疆《懿敕寶德大道院》,自奉旨著造《鸞門修行次第論》以來,神人卯盡全力,護持著書期間不遺餘力,乃誠可貴,如今業已完書,理當賜記有功神人。
一‧凡著書期間護持全勤者,各予以賜記一道功,消淫禍三宗,解小人星二件,除血光災三次。
二‧凡著書期間護持過半而未全勤者,以八百功計,消淫禍一宗,破小人星一次,除血光災一次。
三‧凡著書期間護持達半數者,各予以賜記半道功,破小人星一次。
四‧凡隨緣護持著書,以每期二十功為勉。
五‧凡助印達千本以上,准消車關災二件。
六‧凡助印達三千本以上,准破爛桃花。
七‧凡助印達五千本以上,准賜福德,男女一胎。
八‧凡助印達萬本以上,准解當下重病一件。
九‧凡有功神祇,各晉三品一果。
十‧凡所有靈修士各縮減修限一個月。
欽哉勿忽。叩首謝恩。
天運歲次丁亥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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