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塵俗世,五花十色的人生,而最令人著迷者,不外乎美色。
自古以來,凡是男性之人,大都是色心慾旺,俗云:「三年當兵,阿婆賽貂蟬」,在在隱喻「色」之牽擾甚深。而佛云:「色不迷人人自迷」,由此可見,世間人對於美色的流連忘返,完全在於心識對美色的貪執,是以,「桃花」不斷。
然而室外之桃花,若是因有所計倆,方來圖謀和合,又有誰人可以知曉?世人但憑本身對於美色之流連沉淪,有朝一日終將使自身陷入桃色陷阱而不自知,最後人財兩失時,甚至還要危及性命不保。
在十年前,新竹地區,有羅某人,家境小康,而本身亦在某工廠上班,生活算是穩定。因為所服務的工廠裡,都是男性同事居多,雖然有女性同事,卻全部是有了家庭者,唯一沒有結過婚的,年紀卻又是大得與羅某相差非常懸殊;於是,羅某只能向外頭尋找異性朋友,但求桃花運能較開顯些;果然,羅某之心願在三年後的偶然機會裡出現了。
某一日,正當羅某步行於居家附近,想找家餐館解決肚子餓的問題。不料經過某家茶館時,正巧下著細小毛毛雨,羅某為了躲雨而進入該茶館,亦順道想用餐;因為當日人很多,於是羅某便在茶館內尋找可供入座的位子,忽然眼尖看到某個角落裡尚有一個座位,而此座位之前面已為一位女性所坐。羅某見該座僅是女性一人,於是便鼓起勇氣向該女性說明自己想用餐而沒有位子,該女子聽到了羅某的訴求後,乃大方的同意羅某一起同桌共飲。經過一番對談,得知該女子姓陳,就在二人用完餐時,陳小姐主動將自己的連絡電話告知給羅某,而羅某難得與異性結緣,對方又是主動留下電話,當然不能夠平白讓一段好的機緣從自己身邊溜過;隨後羅某便三天二頭的與陳小姐連絡,並且多次的約會,陳小姐亦非常乾脆又爽快的答應,並準時赴約,而且每次的約會都相談甚歡,徹夜方歸。
在某次的約會時,陳小姐藉著微醉而主動向羅某頻頻示好,並詢問羅某心意是否有了心儀對象;羅某在苦無追求對象的狀態下,並且有女性主動來示意,當然不能輕易的放過機會,立即應允陳小姐的示意,二人產生一夜情。而陳小姐當然不是省油的燈,開章明義的便對羅某訴說,本身有多可憐,並且又欠人家錢,必須要限時歸還,先要歸還肆萬多元,而羅某為了圖求與佳人共宿一晚,自然非常樂意的拿出五萬元,給陳小姐可以先去償還別人。相同的情形一再發生,並且每次只相隔不到二個月時間,一連數次,已將羅某的積蓄花得差不多了,本來陳小姐已與友人設計好,打算在最後一次的約會中,將羅某綁架進行勒索。
就在陳小姐與羅某約好赴會的當日,因羅母想要進香,乃令羅某必須開車載送,而羅某對於母命百般順從,於是準時載著母親進香而去,待該晚回到家,看看時間已經是超過與陳小姐約好的時間甚久。然而,羅某因為載母親進香,而接受了《天上聖母》的慈悲加持,讓羅某靈識更加清楚明白;羅某開始回憶起,自從與陳小姐認識後,經濟一直耗散幾近枯竭,乃就此斷絕與陳小姐的任何連絡,並且不再往來,從此要發奮圖強。因為轉了個念頭,不但逃過了一個劫厄,並且重新過一個全新的人生。
在七年前,於台中地區,乃有林氏生活單純,總想找一個伴可以互相依靠及扶持。另外有一名詹某,娶有妻子在家,但妻子較為強悍,讓詹某受不了,導致性功能產生障礙,夫妻於房事無法正常;由於詹某懼怕悍妻,因此常藉故在外流連,並且結識不少異性朋友,也都一一有過特殊關係。說也奇怪,原本詹某在家性功能無法正常,卻和其他女性在一起時,皆能享受漁歡之樂,並且樂此不疲,有時尚可連跑數攤;凡是與詹某在一起相處過的女子,無一不是稱讚詹某真行真讚的。直到詹某認識了林氏開始,因為憫其單純而又覺相識恨晚,於是逐漸對其他的女子疏遠了。
也就在這個時候,詹某所認識的女子當中,有位藍小姐,對於詹某的疏遠有所不滿;經過百般的跟蹤之後,知道了詹某與林氏的事情,乃展開一連串的報復行動;林氏因搶走了藍小姐在詹某心目中的地位,導致藍小姐心理不平衡,因此乃利用無人注意的時候,持刀將林氏刺傷,致其險些斷送了一條寶貴的生命。另外,詹某亦因為貪花好色,又對藍小姐不多理睬,藍小姐乃認為其心中無她,於是藍小姐手持利剪將詹某下體活生生剪去,而詹某雖然最後躲了催命召魂,卻也同時斷送了命根子,從此不能人道,此等劫災,完全出自於貪好美色所造之禍害。
是故,願世人能潔身自愛,無論是男性或女性,皆當把持住自己應有之矜持才是。《玉皇育德真經》曰:「非婚媒約,不敢親近,何況曖昧,乃至越矩。」已經明白告示世人,無論男子或是女子,若是無正式的姻緣關係,千萬不可輕易偷嚐禁果,這是要付出相當大之代價的,宜省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