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古佛 降 一○一年十二月廿九日

第廿二章 行車之沖犯

   交通工具因人而異,有些眾生選擇以自行車代步,有些眾生就以機械腳踏車〈俗稱機車或摩托車〉代步,有些眾生就選擇以汽車代步,無論大眾所使用之交通工具是那一種類,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方不致沖犯到其它車輛。

   世間大部份的眾生在使用交通工具時,都是非常小心並且謹慎的,交通工具於行進中的速度通常能遵守規定之速率,但偶而有可能一時為了趕時間上班,有時候也許為了趕行程工作或演講或上課,特別容易在行車速度上稍作加快之動作與行為,車輛在道路上,雖然加快油門能讓車子快一點,確實可以使車子趕快到達目的地,通常快的時間,只不過短短十分鐘不到,一路上卻要冒著與其它車輛擦撞的危機冒險,甚至於開快車是冒著生命危險在開車的,貪快有種種不利,大眾理該沉穩性情才是。

   雖然只是為了能快一點到達目的地,卻是馬路如虎口,有時候自己為了一時之貪快速,造成與前車車輛碰撞,或是與旁邊之車輛的車體摩擦,導致雙方不但無法如時到位,並且為了車子的正常運作及外觀完整,卻必要進行維修處理,不僅僅自己的車輛需要修復,並更必須得負責支付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貪快一時的代價實在是非常划不來,甚而還得面臨人事方面的溝通及其善後。若是恰巧碰上個性暴躁者,本身處在火藥味濃厚的現場,不僅是要聽對方的暴怒言語,偶而不幸還會被拳打腳踢,必須等待兩肇有個共識時,對方才願意暫時退讓,使各自得能先行返回家中,此種事件有時候,還必須得要一連串多個日子之協商進度,車禍事件光是要進行協議善後等事,就非常耗費寶貴時間,其心力有時候是令人憔悴;至於維修車輛的期間,自己在工作往返上,或是平時要出門採購等都非常不便捷。

   因此,眾生在交通安全方面,每一個駕駛都應該更加的多用心、更加的多細心一些,並且時時眼觀於四面、耳聽於八方,行車之間多專注一些,就可保佑每一位駕駛在行車上都平平安安,不管到哪裏皆永保吉祥。

   行車方面,光是想要向左邊的方向轉彎,或是必須要向右邊的方向轉彎,就有非常大的沖犯機會,甚至於只要稍微有個不夠謹慎,更將有與對向車輛互相對撞之情形,這種對撞之沖犯,並不見得非得一定是汽車才有對撞的機會,就連機車行進在道路上,都有很多情形會產生對撞機會;有時候只是一時貪著快速則也容易與行走的路人產生摩擦,此時就必須靜默的遭受到對方之白眼與辱言相向,這又何苦呢?

   奉勸世間人在行車方面,寧願本方多對方禮讓一些,換取自己更自在的空間,寧願本車慢一點,也別與其它人車僵持,導致彼此進退兩難的局面;有時自行車之間也會發生對撞,或撞上路人的情形,只是傷害的情況比動力車輕罷了,仍然要注意慢行。若果能如此秉持禮讓人車,於行車上將更安全、將更悠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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