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三不便」,意指人生在世,三不五時手頭常有不便之時,因此,朋友之間便有疏財之義。若是對於朋友的仗義疏財,不能心存感激,甚而不予歸還,勢必有損自身的福田。
世間眾生,在日常生活當中,偶爾難免會碰上某些時候會有需要向他人調頭寸來暫時度過緊急之時候,俗云:「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卻偏偏有不少愚昧人經常向他人調借錢財,得手之後,便忘記親友之溫暖援手,才使自己能夠度過難關,無感恩之心也就罷了,偏偏還缺少償債之心。當親友釋出善意的援手之後,迷昧之人總是認定這些親友本來就應該儘快將自己所需要的錢財拿出來,這種心態非常的要不得;更要不得的是,迷昧之人不願意歸還向親友調借而來的錢財,自認為我的錢為什麼要拿去還給他們。
借錢不還,若是因為經濟能力確實在生活差堪憂慮,在此種情況下無法償還向親友之借款,尚且情有可原。無奈的是,債務人往往經濟能力是有餘的,只願意將錢財守在身邊,卻怎麼也不肯拿出一些來歸還給親友們;日後,將造成自身之福德缺失,財庫漏洞百出,無形中遭受到削福的禍事,猶不自知。因此,心中的愩高我慢,不知覺醒,不想改進,以致財庫就只能不斷的隨著時間一點一滴的漏失財福報。
在十八年前,於菲律賓馬尼拉地區,有一位年輕人阿壯,擁有一份好工作,收入穩定,平時省吃儉用,支出很少。唯一的缺點,只是阿壯有一個習慣,那便是自己的錢財捨不得花用,就連家庭正常的必要開銷亦捨不得花用,反而經常向其他親戚朋友調頭寸,而且往往是有借無還。
原本,親友們以為可能是阿壯一時困難拿不出錢財歸還,日子一久,親友們紛紛感覺到詫異,為何阿壯有一份良好工作,卻要經常向大家借錢,心想可能阿壯生活真的有困難。但錢財借給阿壯,自己家庭又並非很好過;於是,親友們基於關心阿壯的緣故,前後分別向有關單位,替阿壯提出救濟申請。
人在福中不知福的阿壯,依然我行我素,不料有一天,負責救濟的單位調查阿壯的財產之後,發現原來阿壯頗為富裕,不缺錢財,至此親友們才恍然大悟;從此以後,阿壯得罪了親友,並且被控告詐欺罪,先是詐欺條款就成立了十多條,分別將強制歸還向親友所借資金,另再加上這些日子的利息。最後,阿壯從原本的頗有積蓄,一夕間滑落到只能勉強生活的慘狀,而公司更因為阿壯時常被司法機關約談,經常必須請假,而且工作由他人代理,亦不勝其擾;不久之後,公司便藉口將阿壯開除,僅讓阿壯做臨時工而已,至此阿壯欲哭無淚,悔恨已晚。
奉勸眾生,金錢得之不易,每一分錢都是辛苦的血汗錢,因而必須珍惜;若是有向親友借款,有借有還,理該逐漸償還,切莫心存僥倖,更莫存壞心眼,不予償還而造成別人的損失,以致損耗自身的福田而於未來困窘難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