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墮胎的罪業

觀現今南贍部洲娑婆世界芸芸眾生,一代不如一代,臺疆地區雖有蓬萊仙島之美名,隨著西風東侵,人人爭自由、爭民主,雖為必然,卻也引來負面影響。

觀今新時代之青少年,大凡十來歲,乃至於二十餘歲,頻頻傳聞墮胎之舉。青少年迷於情愛之中,往往盲目的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是以有所謂強暴事件發生,或單獨或夥同,實社會之變遷過速所造成。青青學子多於十來歲便早熟而情竇初開,常迷戀於情愛之中,或同居或試婚,凡此種種終將導致於墮胎事件之頻傳。

佛云:「殺一胎命即為殺阿羅漢,即為殺佛,蓋因胎兒乃清淨純真無惡之身,清淨即是佛,墮一清淨身便是殺佛,其罪當獲短命報,命終之日當入無間地獄受無量苦,上火徹下,下火徹上,猛火焚身,萬死千生猶消不得罪業毫釐;其中更有鐵蛇纏身,有鷹啖目,亦有狗來咬身,更有夜叉怒目惡罵,更受釘床銅柱種種苦刑,從無間絕。」何為「無間」?乃無時間絕,無空間絕,一人亦滿其中,多人亦滿其中,故為無空間絕,欲求暫出不得,故稱無間也。

佛在世曰:「若有罪業女子欲求懺悔滅罪,當發乎於至誠,虔求懺悔,從此為人解說墮胎之罪報,並廣流傳佛說《護童子長壽陀羅尼經》,或宣說或輾轉流通,或書寫印送,則可漸消此墮胎之罪,希知胎兒乃無辜之身,何敢害哉!」更須知悉墮胎必導致凡體病變,甚而終身無法再受孕,更添怨忿之擾,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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