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有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禮者通理、合理、中正之理;用為作用、應用、實行也;和者中和、平和、和諧之可貴;而古聖先王之治事道理準則,是乃至公至正、至平至和,處事非但和諧圓融,更有節度規矩,治事、處事皆合乎中庸之道;其天下不治而平、不理而諧,一切大大小小之政治等事務,皆由禮制節度,以和共調之,正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也。知悉以和平相處事,若不知以禮節制,任由無限度之合流求合,將必導致越規逾矩、倫常序亂、長幼無分之弊;反之,只知凡事依禮行事而不知和諧調節,將又過於苛嚴而無情。
是以故,人生在世,無論其身擔任何種職務,僅須切記,一切依禮儀節度,予以和諧調節中和之,必走遍天下無阻障,留步其間無所困也。亦即和平相處在人事上何其珍貴,但無節制之求和平,處事必綱常倫理失序,為下者不知禮儀而好犯上,為上者又有人事調度之無奈,故處事不可一昧求和融,疏忽適度之節制,以免規矩錯亂而難以挽回也。